本基金于2013年9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91号文核准。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
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是指数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4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求实现对标
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
跟踪偏离度小于 0.5%,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5%,实现对标普全球 1200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全球证券市场中的标普全球 1200 医疗保健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标普全
球 1200 医疗保健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 ETF)、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等。本基金
还可投资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
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
(可简称“REITs”);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
的公募基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
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银行存款、短期政府
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标普全球 1200 医疗保健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及以标普全球 1200
医疗保健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 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
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为宗旨,在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构建指
数化的投资组合。本基金力争控制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小于 0.5%,基金
本基金对标普全球 1200 医疗保健指数成份股、备选成分股及以标普全球 1200 医疗保健指数为投资标
的的指数基金(包括 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来跟踪标普全球 1200 医疗保健指数,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
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如有因受股票停牌、股票流动性或其他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
数权重购买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获得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标普全球 1200 医疗保健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
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指数公司发布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对于标的指数成份股,若因其出现停牌限制、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者财务风险较大、或者面临
重大的不利的司法诉讼、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认为其被市场操纵等情形时,本基金可以不投资该成份
股,而用备选股、甚至现金来代替,也可以选择与其行业相近、定价特征类似或者收益率相关性较高的其
本基金基于控制投资组合跟踪误差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可投资于与本基金有相近的投资目标、投资
策略、且以标普全球 1200 医疗保健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 ETF)。
本基金将主要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投资组合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构建本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与股指期货、期权、权证以及其他衍生工
具。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对冲某些成份股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
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用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作用,达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同时降低仓位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指数重大调
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负责日常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
研究支持、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绩效评估、组合维护等流程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
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支持:国际业务部依托基金管理人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
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国际业务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
策会议,决定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以复制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方法构建组合。
在追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中央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投资绩效评估: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
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跟踪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调整投资
(6)组合维护: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申购和赎回
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体制和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计价的标普全球 1200 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
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
(四)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序 公司名称(英文) 公司名称 证券 所 在 所属 数量 公允价值(人民 占基金资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九)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
3、如果 GIPS 的标准与国内现行要求不符时,同时公布不同标准下的计算结果,并说明其差异;
(二)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
(1)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比较图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9、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
王志伟:董事长,男,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广
东省第十届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企业家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江西财经大
学客座教授。历任广发证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广东发展银行党组成员兼副行长,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助理,
广东发展银行信托投资部总经理,广东发展银行人事教育部经理,广东省委办公厅政治处人事科科长等职
林传辉:副董事长,男,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
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
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
孙晓燕:董事,女,硕士,现任广发证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董事,男,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兼任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烽火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武汉烽火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征信有限公司、西安北方光通信有
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市烽视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兼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
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翟美卿: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香江集
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
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深圳市政协常委,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董事,
许冬瑾: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主管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
任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
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曾任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
董茂云:独立董事,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兼任宁波大学特聘教授,
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绍兴银行独立董事,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复
姚海鑫: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人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
兼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海平: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中华联
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法人代表)。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州市分公司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
司湖北省分公司业务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国际部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汉口分公司总经理,
太平保险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太平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太平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民安保险(中
国)有限公司副总裁,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余利平:监事会主席,女,经济学博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成都营
业部总经理、广发证券基金部副总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
匡丽军:监事,女,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副总
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
吴晓辉:监事,男,工学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发基金分工会
林传辉:总经理,男,大学本科学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
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
朱平:副总经理,男,硕士, 经济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
员。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
易阳方:副总经理,男,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聚丰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
段西军:督察长,男,博士。曾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
邱春杨: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原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
设计人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
邱炜,男,中国籍,统计学博士,8 年证券从业经历,持有基金业执业资格证书,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7 月在摩根大通集团(纽约)任高级分析师兼助理副总裁,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研究员,2011 年 6 月 28 日起任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 8 月 15 日起任广发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8 月 9 日起任广发美国房地产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11 月 28 日起任广发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3 年 12 月 10 日起任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 月 21 日起任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 14 日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部副总
经理,2015 年 3 月 30 日起任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主席:公司总经理林传辉;成员:公司副总经理朱平,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权益投资一部总经理刘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是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
行之一,总部设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 154 亿元。二十多年来,广发银行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以自
2006 年,广发银行成功重组,引入了花旗集团、中国人寿、国家电网、中信信托等世界一流的知名
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重组后,广发银行紧紧围绕“建设一流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注重战略规划的执
行,坚持“调结构、打基础、抓创新、促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坚持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良好
益 732.91 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对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排定的位次,广发银行已连续多年入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业务运行处、监控
管理处、产品营销处和期货业务处,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以上人
总经理寻卫国先生,管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从事托管工作十三年,
具有丰富的托管业务经验,是我国第一批从事 QFII 资产托管业务的人员之一。曾担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处长、交易监督处处长等职务。2014 年 4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363 号。截至 2012 年 12 月,托管资产规模超 1000 亿元。建立了
一只优秀、专业的托管业务团队,保证了托管服务水准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产品涵
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托管、股权投
资基金、产业基金、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交易资金托管、专项资金托管、中介资金托管等,能为托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
客服传线)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 92 号嘉信大厦 1-2 楼部分和 5 楼全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邮编:100088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 层(266061)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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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 4F(0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 4F(07)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13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 15B5(西区 15 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8、因基金的开户、证券交易、证券清算交收、证券登记存管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
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基金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
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指数所有人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其
通常情况下,基金每日应支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在次日按每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年 2.5 万美元(最低年费)。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及其后的 1 年为第一个
指数使用费的支付周期,依此类推。首个支付周期的最低年费应在基金生效日之前支付,若根据上述公式
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超过最低年费,超出部分的费用要在当个支付周期结束后的 30 天内支付给标普道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
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并通知基金托管人。此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3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
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5 年 1 号)进行
1、在“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2、在“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业绩。
4、在“第十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基金托管人信息
5、在“第十九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料进行更新。